2020年10月本人在某机构报名了某学院的小自考,专业是工商管理,还没有考试只寄了两本教材和两本试题,机构其余时间都不管不问,前几天该机构的业务员电话联系我说,我报名的专业已经没有了,我忘了是什么原因,然后让我选其他专业,我要求不报考了全额退款,该工作员声称根据所签定的协议书,要扣掉500服务费和教材费,我觉得不合理,我没有收到什么服务,对方称有为我开通学习账号,但却无法提供学习的账号。几经协商,最后是以扣掉200书本费达成协议。现在,该工作员跟我说,要先把我之前签的协议和收据先寄回他们机构才能办理退款单然后再退帐,而且这个流程要一个月左右,我想问一下。 第一,我签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第二我想问,如果我把合同协议和收据寄回对方不退款我该如何做? 第三,我是否可以去相关部门举报要求查证该机构是否合规操作?同时,我还在该机构报名升大专学历,目前在读,会不会有影响到时毕业情况?
人
发表于 2021-09-01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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