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4年公司盖章的债务转移借条。我及其他股东不知情,股东会无决议。2016年法院判决公司还,但是九民纪要中,公司担保需要股东会决议,我作为股东,怎么样才能让债务无效!是申请审查监督还是申请案外人执行异议。这样胜率大不大?
人
审查监督,已经过了再审申请期限,案外人执行异议?公司的财产不是你个人直接的财产,难胜诉。宜选择第三人撤销之诉!有些复杂,可电话了解案情再探讨!
发表于 2021-11-11 09:20
向TA提问建议先去法院调取原审法院的案卷材料进行分析。具体情况建议来电咨询,或者面询,我所地址:义乌市丹溪路131号白金公寓
1、九民纪要在2019年9月11日颁布,您的案件判决生效时间为2016年,九民纪要对您的案件没有溯及力,即使再审也没有溯及力;2、被执行人为公司,您作为股东,不是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无法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这两种路径均无法维权。具体维权路径可电话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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