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婚夫持1年的居留许可在中国深圳和我还有我们孩子一起,2019年9月30日入境中国,我们在10月到12月都去了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但他们以他的单身证明上不是他现有换发的护照号为由不给我们办理。结果2020年就爆发了新冠病毒,2020年10月我们的第二个孩子出生,他的居留许可在2021年11月5日到期,他也提前去申请办理了,但签证中心以我没有陪同为由没有在签证有效期内给他换发新的签证,导致现在过期14天,我们也去办理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处给了口头警告的处罚并告知我们只需要拿现有行政处罚单便可办理新签证,但我们去到签证办证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却表示,他必须立即购买机票,出境中国,然后再申请签证回来中国跟我团聚,我和他一起去国外结婚,然后再回来,但是我们两个孩子还小1个7岁1个1岁,需要照顾,并且各国的入境政策不同,我们也不太容易出国,我们现在很困惑,也很不理解为什么签证处必须让他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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