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高层(拉帮结派团伙式)开小会无缘无故停职撤职中层管理者职务,且至今没有给出合理的理由。员工手册明确注明因员工个人原因,科室副主任以上需提前2个月提交书面申请。我是科主任职务,工作4年6个月余。在员工群高层(董事长)再次没有给出合理原由的前提下,说新的一年第一个不聘任的就是我,我填写的离职申请表和离职原因(单位绪多不合理原因)拍照发至员工群,当时对方没有给予明确回复。现在高层三人当面告诉我让我可以不用来上班了,同时我也明确告诉其三人,我不接受,不给出合理原由,我本人不同意!请问:1、高层私自在员工群下载我的离职申请表(照片)通过钉钉(不是我本人在钉钉提交的)已经审批通过,单位这样做合法吗?2、高层同时新建了中层群,内容是我已经办理完离职手续(我根本就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和书面交接工作),单位这样做合法吗?3、和我谈话的三人中,其中一位是刚到岗二天新的人资办主任,说是劳动法是提前一个月,我反驳对方,单位的员工手册明确注明因员工个人原因,科室副主任以上需提交2个月书面申请。她这样做合法吗?我应该如何进行维权?谢谢!新年快乐!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