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共同危险行为造成侵权责任的,其中一个共同行为人可以证明不是自己的行为导致的侵权损害,但不能证明是其它行为人的行为直接导致的侵权损害,那该行为人是否可以免责?

广东-深圳 发表于:2022-03-01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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