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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地区,19年4月签订的三方居间合同,合同上约定交了定金5万(但合同未约定房产交易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易时间等信息,由于当时就犹豫买所以合同有缺陷),一个月后由于觉得房子采光不好等原因我提出退部分定金解约(其他做适当赔偿),一直到现在双方没有谈妥。

湖南-衡阳 发表于:2022-03-02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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