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你好,我的劳动争议初审案件,被告当庭岀示的答辩状中,以粤高法2012,284号座谈会议纪要,其中有劳动仲裁开庭,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人民法院因此应予驳回,为依据。现一审法院已经判决驳回了我的诉状。请问此座谈会议纪要现在还有效吗?我该怎么办?本人王秀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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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 发表于:2022-03-03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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