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您好! 我是1988年6月被烟台第二棉纺厂招为计划内临时工,1990年3月转为正式农民合同制工人,从1988年6月至1989年11月档案里没有合同,只有1989年12月签的合同,去当地社保局多次询问说没有合同不算工龄也不能补办补交费用,请问这期间临时工算工龄不。是否属于补交范围?如何维权? 谢谢

山东-烟台 发表于:2022-03-27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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