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21年在地区公共资源教育中心中标的大学校内快递经营项目,在我方入场经营以后,高校擅自让参与竞标且未中标的一方免费入内经营,造成我方损失,校内所有场地产权归属招标方,招标方也知道对方入校,当时给我们的答复是政府因防控需求临时同意他们入内经营,未与我方协商,现超过通知的15天半年之久,一直不处理,各种推脱,造成我方损失,但是中标后招标方只与我方签到房屋租赁合同,本该协助我方处理竞争对手擅自入场免费经营的事宜,至今未妥善处理,请问是否可以起诉招标方,以什么名义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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