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兼职的卖淫女介绍客人,算组织卖淫吗
人
具体情况需要了解,方便可电话联系
你好这个一般属于这个属于介绍卖淫
发表于 2022-05-11 09:20
向TA提问具体什么情况 具体情况建议电话联系
要看具体的流程和模式的
发表于 2022-05-11 09:48
向TA提问可能成立介绍卖淫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加我微信详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处罚标准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重处罚事由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如果没有从重情节,情节也不算严重的话,法定刑应当在5年以下。如果具有情节严重的,可能判5年以上 具体什么情况呢?欢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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