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一家个人独资公司合作出资五万元人民币。合同约定到期本金利息一次性返还。到期后我一直找公司独资法人要我的本金及利息。他利用欺骗的手段推诿迟迟不还。无奈,我起诉到法院。但是,法院庭前联系不上他,缺席判决被告败诉。也被限高,被告就是不露面,不执行,我个人也无法找到他。我请求法院函请公安帮助找人还钱。法官说:是公司欠钱,找法人要钱,需要另立案。让我写追加向法人追讨资金的申请,公司是他自己出资注册,法人又是他自己。法律有这个规定吗?谢谢
人
发表于 2022-05-28 10:53
向TA提问公司属于企业法人,应以公司自己所有的全部资产来对外承担责任,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个人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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