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单室出租,出租给了一个工作室使用,当时因为政府免10年的电梯费就没有产生电梯费这个费用,没想到这个电梯费用在我签完合同两个月后开始缴纳了。由于当时租客没有通知我,一晃3年多过去了导致我欠了40多个月的电梯费用,今天租客通知我缴纳电梯费我才知道这笔费用。当时签约时合同约定房主缴纳采暖费和小房费,其他的费用我不管的,这一下出了这笔费用。我应不应该缴纳这个费用,还是应该租客承担,或是我们一人一半承担。
人
免十年电梯费是政府的承诺,要弄清什么原因导致政府承诺失效,收取电梯费的决定是谁作出的,如果是政府的承诺没变,收取费用是物业决定,可与物业说明情况,如果政府变更了原来的决定,可与决策机构询问情况。
不是承诺失效,而是10年时间到了,这个费用是正当产生的。现在我的疑问是,这个费用开始征收的时候,因为我不在出租屋所以没接到缴费通知单,而房客没有通知我需要缴纳这个费用,因为如果有这个费用的话,我一定要体现在房租上的,而租客不通知我缴纳,这笔费用一定在我身上影响我,三年多40多个月的电梯费用应该是我交还是租客交?因为第一年如果有这个费用,我一定要与租客协商这个费用是我拿或是租客拿,如果租客不同意缴纳的话,我就会自己缴纳第一年的费用,然后结束租约。而租客不通知我,导致了三年多的费用我认为这是一种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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