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找到一个人做房屋抵押贷款,我们需要贷款50万,他用我们房子贷款出来100万,他用他个人账户转账给我45万,说另外50万压在公司,直到今年7月我才发现另外50万的利息是他个人在还,去银行调取流水才发现,当初100万直接打给了一个不认识的人,银行说我们应该签订了一个货物买卖合同。但这个合同我们没有见过,也不是我们公司公章。找他要另外50万也不给,现在想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人
发表于 2022-08-21 13:04
向TA提问这个属于刑事案件了,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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