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我县通过公开考试招聘141名合同制教师,以缓解全县教师不足的问题。为稳定合同制教师队伍,县委、县政委参照全县公办教师待遇,同等解决合同制教师待遇问题,为合同制教师购买“三险一金”,免费提供住宿。为落实双方的责、权、利,保障双方权益,在合同制教师聘用合同中,专项明确了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及双方约定的事项,约定合同制教师的服务期限为3年,如服务期内合同制教师提出辞职,则按1000元/月的标准缴纳剩余服务期的违约金。签订合同前,我局组织全体合同制教师学习了合同内容,并特别强调了违约处理事项,要求待聘合同制教师如有异议,须现场提出并签字表示同意。故我县与合同制教师签订的劳动服务合同不存在有霸王条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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