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家运输公司的法人和股东,该公司于2013年第一次法人变更,2014年10月第二次法人变更到我名下,2021年注销。该公司挂靠车辆在2012年发生了一次交通事故,产生了后续治疗,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实际车主无能力承担,我承担了12万余元,请问律师我能不能向原法人进行追偿?怎样追偿?
人
发表于 2022-09-05 09:05
可以的,你可以起诉他。。。。
发表于 2022-09-05 13:36
怎么会追到你个人呢?原法定代表人是一回事,主要是原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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