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您好,我这边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十天,然后正常的走手续在试用期离职了。按理说应该是按照试用期工资除21.75再乘10工资发放是吗。我试用期工资是5000,按理应该是2300,但他们只发了三分之一都不到。请问这合理吗?我是不是应该去或者地方劳动局投诉

安徽-合肥 发表于:2022-09-3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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