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劳动合同签了三年,有效期截止到2022.11.30,但是还有个补充协议,工厂现在是在江西省南昌市,计划是搬到安徽合肥六安,协议规定要在安徽合肥工作满六个月,但是合同马上到期了,公司还没有搬迁(协议上也没有规定何时搬迁安徽),公司要继续续签合同,协议继续生效,如果不续签合同,要自己申请辞职,同时还要返还每月加的工资,请问?这个协议是否违法?合同到期辞职,公司要求返还所加工资是否违法?

河南-郑州 发表于:2022-11-03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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