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涉及离休老人遗产分配纠纷。老人有四名子女,三女一男。老人于1975年离休,与妻子居住于村中四间房中。因其妻2016年失明,儿子儿媳入住老人小屋照顾并掌管老人存折,老人之妻于2016年11去世。其儿子于2018年8月确诊肺癌,老人存折便由孙子掌管,用于肺癌诊治,其儿子于2020年10月去世。老人继续由儿媳照顾了10个月,出现大小便失禁现象。因儿媳照顾不周,老人出现厌世情绪,二女儿将老人接出老家,商量由三个女儿轮流照顾老人(有协议,但当时大女儿和大儿媳都不同意,未签字)。老人要求挂失存折并将自己的工资全部支付给当月照顾的女儿,但因大女儿身患股骨头坏死,且老人与大女婿不睦,老人拒绝去大女儿家(有录音),便由二女儿和三女儿轮流照顾,但承诺每月给大女儿2000元钱补偿。前8个月的补偿已经支付给大女儿,但因其后电话中大女婿诅咒老人去死,老人不愿继续支付。孙子声称老人已经将房子赠与自己,在其他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将老人的房子过到自己名下。老人于2022年10月去世。大女儿,孙子,儿媳现将二女儿告上法庭索要16个月老人工资。二女儿可以反诉孙子儿媳索要之前工资和追回房产吗?
人
根据您介绍的情况,老人之前16个月工资是谁支取的?您清楚吗?如果不是老人支取,密码怎么知道的?关于老人房产问题,过户的时候,老人是否共同去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是否签字?请您详细介绍一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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