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15年,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于2021年12患有输尿管恶性肿瘤。已切除一个右肾及尿管膀胱的一部分。公司只给我休病假12个月,现在到期要我上班,但公司的工作没有适合我的身体条件的。那只有解除合同,请教大律师像我这种情况解除合同公司应给我多少补偿?
人
发表于 2023-02-03 11:26
向TA提问支付医疗期待遇,然后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可以联系我们帮你处理相关事宜!
具体金额需要分析后细算
屬於非因工的醫療期滿,要解除勞動關係。具體可以加本律師手機號微信詳細諮詢和委託代理維權。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