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告被告找了三个公司法人做伪证,法官不但不追究友而采纳,在几次开庭的时候我都说过这些人我从来都没有见过连电话都没有在庭审笔录上都有记录,我在一审的时候也跟我的律师说过要求法官把几个伪证人到庭,律师说是假的法官不会采用,我们不好叫他们到庭,其它还有几个有前后矛盾的地方在开庭的时候我都指出来了开庭笔录都有,法官就不问,可是法官在判断书上没有说明理由就直接采纳,一审上诉期以经过了现在我要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能够还我的真实,以上我说的一切我可以鉴定保证书每句都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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