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律师您好! 我与新三板企业2019年10月,有合同定增该企业股票即支付转账资金给该企业法人,合同约定二年后若不能在上交所和深交所成功上市,按年率12%支付利息并归还全部定增款项。该如何处置办理,谢谢! 注:事实该企业法人并未给予我定增股票

上海-上海 发表于:2023-02-28 06:11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共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上海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