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22年9月底,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当时我说合同条款太多了,要求把合同带回去,仔细看后再签合同,对方说这个合同都是固定条款,并且是电子版,不能给我带回去看。我几次表示要离开,对方不让。后来匆忙签下合同,并交了元的费用(6000的设计费+的首付款),约定2月14日开工。在2022.10-2023.2月间,对方就交付了几张平面图(不是效果图,说装修公司都交不了效果图)。2023年2月6号,因家里原因,无法装修了,我联络对方表示无法装修(各类装修材料未进场)。3月装修公司回复说根据签订的合同,需要支付装修合同上约定的10%的违约款(合同总价元):元。我觉得这个费用过高了,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对方也没有说有这个条款。想咨询下这个只能支付吗?

江苏-常州 发表于:2023-03-08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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