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们五人均是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国有企业县处,科级国家干部,中共党员。我们有山东省审计厅出据加盖红色印章的答复证据证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叫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省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与山东省一国有企业领导及企业社会保险处处长相互勾结,用原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员依法没有批准(并已经退回了企业安置的)一千人左右的伪证提前十年退休证据,由原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实权人员,巧立名目,非法向企业索收取伪证退休代管费一千五百万元左右,隐匿暗箱将其一千人左右的伪证提前退休,非法无据纳入了国家社会保险统筹内支付退休养老基金一亿元左右(偷吃,伪证欺诈、冒领、套现)。应当由企业承担的伪证退休人员生活费用,而非法转嫁国家社保基金内承担,致国家人民的救命钱直接损失一亿元左右。我们依法向有关国家监督机关上访举报多年,至今未果。祈求:正义之士,为依法追回国家利益,人民救命钱的非法损失,同我们一到,或者帮助我们,为国家人民利益作出贡献,法律责任由我们承担。我的公开电话:

山东-济南 发表于:2023-03-28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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