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邱新辉,男,57岁,住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我是2018年11月12曰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酒检结果158mg/100mI。一审两次开庭后于去年6月判决,今年2月二审维持原判,现正申请再审中。案件中存在诸多问题:1.一名民警和三名辅警将我带医院抽血。2.抽血前使用并非碘伏消毒液,视频中显示无色,只是证人护士及民警说是碘伏,证词中矛盾重重。3.抽血登记表上未让我签名,反而写拒绝签名,包括护士、见证人及民警签名均是后补。4.封血袋上没有签名。5,两民警当庭否认其送检.最后也未查清谁送检。6.抽血时将我肋骨打断一根。我想边走法律程序,上访同时找大媒体采访法官后曝光,双管齐下。请知名的大律师指教下步该怎么办?谢谢

江苏-徐州 发表于:2023-07-08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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