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入职时间2015年,与集团公司旗下物业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岗位为“管理”岗位,工作地点为杭州。2、现因集团公司组织架构调整,要求将我调整至集团区域公司同一条线工作,增加工作内容,调整工作地点(还是在杭州),不降薪降职。3、合同中有约定:“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表现,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4、但是现在我不同意变更我的岗位和地点,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强硬要求,或者辞退,是否需要给予补偿或者赔偿。

浙江-杭州 发表于:2023-11-20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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