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转账给第三者,金额达三千元以上,有银行流水可作证据,但并无证明他们存在不正当关系的证据,可起诉第三者不当得利追回钱款吗?
人
发表于 2024-02-09 14:40
向TA提问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一方当事人不当得利,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失的,应当将不当得利返还受损方。因此,如果有银行流水的证据证明转账的事实,并且转账金额达到三千元以上,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第三者返还得到的款项。需要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建议先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以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损失。同时,如果有证据证明这种转账是基于不正当关系,那么可以同时提起离婚诉讼或者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发表于 2024-02-09 20:32
向TA提问可以起诉,但是在无证据二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情况下,很难被支持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