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好,我的亲属因涉嫌刑事案件与律所通过微信方式办理委托手续(未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及委托书)并交费,因案件时间关系(正值五一小长假期间,6号上班刑事拘留期限最后一天)律所未能在假期派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我是5月1日中午办理手续交费,当晚律师通知假期无法会见,于是提出申请退费,亲属也在假期后被取保候审,律所开始拒绝退费,后经协商同意退费百分之八十,我认为该律所扣费行为纯属雁过拔毛,请问:律所并未提供任何法律服务的情况下,是否应该全部费用?谢谢!
人
发表于 2024-06-13 00:07
向TA提问具体情况需要结合您与律所签订委托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如果有相关退费约定的详细条款,应当参照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就根据双方协商情况处理。一般来说,如果没有提供任何服务,也没有扣费依据,那么应当协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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