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交房后一直交物业费到去年,交物业费期间,物业没按前期物业合同标准履行合同中的条款,并且业主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物业,报修或整改,物业粗暴回复说修不好,不是他们的责任。业主2023年4月开始不交物业费。物业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法院判决书写到关于被告辩称小区卫生环境差、家中漏水、外墙瓷砖破损、消防栓安全隐患等问题。本院认为,物业服务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对于物业服务存在的瑕疵,业主应及时反馈给物业服务企业要求其进行整改,而非以拒缴物业服务费的方式进行对抗,且原告针对被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物业服务企业已经尽到了必要的物业管理职责,故对该答辩意见,本院不予采纳。但事实是,业主交物业费期间,及时向物业反映的问题,物业不解决。至今三年了,还是现状。现在业主改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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