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后,还能申诉吗? 本人于2023年8月起租住盐城市五星小区某房东孙浩的房子,签订了2年的租赁合同,并一次性支付房租和押金。2024年3月起,房东频繁要求我看房,搬出房子,但不愿意承担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经反复讨价还价未果后,房东发出威胁,表示要来硬的。本人报警,但房东未参与民警主持调解。民警出具结案通知后,本人起诉。在经历调解失败后,申请立案。直到6月20日才开庭审理,算小额诉讼,一审终审。法庭上孙浩反咬一口我如果要求退租算我违约,要我交违约金,并拒绝了我的让步。后亭湖区法院出具判决书(法官刘梦君),驳回我的所有的主张,诉讼费由我自行承担,这样就算我败诉了。法官给出的理由:1.尽管合同中规定禁止售卖房屋,但被告最终没有有实际的交易,因为不算违约;2.尽管被告反复拖延,但在原告的反复催促下,被告履行了一部分房屋纵维护的义务,因此没有严重影响原告的居住,而且原告一直住到现在,算是默认,不能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本人觉得不公,想委托在盐城的律师,申请重新审理。
人
发表于 2024-07-10 15:54
向TA提问这个案件只有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