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背景:男方女方是夫妻,男方做海产养殖,以女方的名义向农村信用社贷款30万,用两套农村宅基地做抵押,现生意失败无力偿还。男方名下另外还有10万的贷款(担保贷款)。 每年贷款合同重签时,银行都要录像,让男方女方一起说明是夫妻共同贷款,共同经营海产养殖,但事实上只有男方经营,女方独自打散工。 问题: 1.如何将女方名下贷款转移至男方名下?如何最大化地减小对女方的不利影响? 2.离婚诉讼的话,两套房子全给男方,债务也全给男方,是否可行? 3.离婚诉讼的话,两套房子是否可以每人一套,债务均摊? 4.如果不还贷款,对子女有什么影响?抵押的农村宅基地会被强制收走吗?

辽宁-大连 发表于:2024-09-08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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