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当初约定是房租一年六万,合同上是房租两万,综合管理费用四万,并且开具的发票收款项和金额是调换的 (房租4万管理费2万),公司老板说我们商户不用管这些,这么做只是为了他们少交税,对我们没有影响。这样的行为公司是否合法,合同还生效吗,我们该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

河南-郑州 发表于:2024-09-11 06:40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共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郑州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