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弟弟2020年12月离世,父母以前住湖濱四里的房子转名給弟,現在弟已離世,房屋弟婦夺走,我父母現時住另外住,現在我爸爸要拿他們部份房屋,父母現在都80多歲了,請問还可以追討嗎?🙏🏻
人
可以的可以的,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们详细咨询
走法定继承,可以拿回一半。
你父母是有继承权的,具体情况可以联系律师哦。
你父母对你弟弟的房产享有继承权,可以提起诉讼主张继承权
可以。弟弟名下的那套房子屬於遺產,父母都有權利繼承的。
您好,广东凿为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够帮到您。。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