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家2套宅基地A(安置房)、B(老宅基地),其中一套宅基地因为分A安置房2套与拆迁款全部给小儿子(打大儿子都不知道安置房事宜),两位老人与小儿子的户籍也随A安置房从B迁出。A安置房小儿子已经办理完相应的手续房本为小儿子。另一处B宅基地户主已经变更大儿子。老人以及小儿子的户口已经迁出本村B(老宅基地),但是小儿子的媳妇户口是在安置房下来前(未结婚时候安置房已经登记完)婚后户口迁入B(老宅基地),小儿子安置房分后小儿媳户口仍在B。小儿子媳妇以结婚到老宅基地为由不肯腾退,,也不迁出自己与她家3个孩子的户口,说谁让他腾退老屋子就要给她20万,说分的A安置房分的没有她的份额(分房登记是在她结婚前),目前小儿媳户口与她的三个孩子户口仍与大伯哥在一个户口本B,小儿媳说老人与小儿子八台大娇把她抬进门的,B(老宅基地)就是她的房子。国家一户一宅政策是夫妻为一户。弟媳以B房屋为老人所盖拒不搬走腾退,弟媳在老宅基地居住合法吗?老大如何才能把弟媳以及她的三个孩子户口迁出去?让他们把B(老宅基地)给我们腾退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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