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问题。1. 我父亲把所有遗产(存款,房产证)都存在银行的保险柜中,我没有办法取走遗产。银行要求我去公证处出一个证明才能取走保险箱的遗产。2. 我在和公证处沟通的过程中,又遇到了两个个问题:公证处要查询我父亲的婚姻状况,确定他的继承人情况。我父亲有三段婚姻,其中第一段婚姻已经无法追溯,但是公证处坚持要第一段婚姻的资料,来确认有没有其他继承人。另一个问题是:我在1997年1月出生,第二段婚姻在1997年8月结束,离婚协议书中写道:双方未曾共同孕育子女。但是,户口本和历史成员信息都可以证明我是我父亲的儿子。最后,公证处因为材料不全,无法给我出具公证书,推荐我联系律师和法院解决问题。3. 在第二点中我提到,我父亲有三段婚姻,第三段婚姻中,我的继母带来一个姐姐。第一段婚姻已经无法追溯,所以,在商量之后,我只能将我姐姐列为被告。但是,法院目前无法给我立案,原因是:需要我姐姐证明她和我父亲的父女关系。以上是我现在遇到的问题,我应该怎么办呢?希望可以给我推荐一位专业的律师为我解决问题,费用不是问题
人
发表于 2024-10-18 09:38
向TA提问继承以及分割遗产问题非常复杂,如果有需求可以联系,电话或微信均可,一三儿散三刘思酒无以捌
如果当时姐姐年龄尚小,那可以推定为形成的抚养关系。居委会的证明,人口普查资料,公安机关的登记信息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看到你的问题,就我目前做律师经验来看,你的情况在遗产继承纠纷中属于比较复杂的,如果你在太原的话,我建议还是带材料来律所面谈比较好,这样我也可以掌握事情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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