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周末晚上11点多,老板在工作发了工作事项,我没有马上查看处理,当时老板电话里就说让我不用去了,周一老板叫去谈话让我离职,我已经办了工作交接,还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也没有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公司方和我咨询了劳动部门,劳动部门说应该按照n+1赔偿,公司不愿意按照这个标准处理,我上班一年三个月,一个月平均工资6千左右,我想争取2n+1
人
发表于 2024-11-04 11:18
向TA提问你的情况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可以主张2N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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