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有一批二手电子产品从香港委托代理人报关进入国内,价值400万人民币,海关对于这类的二手电子产品经常判定为电子垃圾,基本不给我报关,对方谎称他有关系可以报关,半年多过去了,对方总称我提供的报关单价较低被海关查扣,但迟迟无法提供扣留单据给我。所有委托流程没有任何单据,只有微信聊天记录 与香港第三方仓库收货时的签收单,后来我有找对方个人补签了一份签收单, 几个月以来 对方总是敷衍拖延时间,后来我发现市场有这批货销售,我能找到买家作证,但又不是直接找对方购买,可能对方通过第三方销售,收款账户与对方以前和我生意来往的账户重叠,但无法直接证明,只能是怀疑。请问这种事情还怎么处理,可以报案对方诈骗吗?这种情况能立案诈骗吗?

广东-深圳 发表于:2024-11-05 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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