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未入住的房屋物业费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有减免吗?
人
发表于 2024-12-31 17:13
向TA提问一般情况下,合同有约定就从约定。
发表于 2025-01-02 11:16
向TA提问收费标准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带电梯住宅物业最高限价为 3 元 / 平方米・月,不带电梯住宅物业最高限价为 2.4 元 / 平方米・月。业主自有产权的车位(车库)物业服务费按车位(车库)数量计收,室内车位(车库)最高限价为 50 元 / 个・月,露天及简易停车位最高限价为 40 元 / 个・月。以上标准上浮为零,下浮不限。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住宅: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双方协商确定。
减免政策
东莞目前并没有明确的针对未入住房屋物业费的统一减免政策。但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有关于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的明确约定,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没有明文规定,具体要看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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