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婚 我申请一次起诉没有判离 分居满一年我在申请起诉能判离几率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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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未判离,分居满一年后再次起诉,判离的几率通常是比较大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但具体也需结合以下情况判断:
大概率判离的原因
法律规定倾向:法律明确将 “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 作为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这体现了法律对这种情况下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推定,给法院判决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只要符合该条件,法院原则上应当判决离婚。
感情破裂的表征:第一次起诉未判离后又分居满一年,说明夫妻双方在经过一次诉讼的波折后,仍无法共同生活,持续处于分居状态,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夫妻感情已经难以修复,双方对婚姻关系的维系缺乏意愿或能力,是感情破裂的重要表现。
可能不判离的情况
证据不足:若无法证明分居满一年或存在其他影响感情破裂认定的关键事实,如不能提供分居的证据,包括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邻居证人证言等,法院可能难以认定分居事实,从而影响判决结果。
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在分居期间,双方有积极修复感情的行为,如频繁沟通、共同参与家庭活动等,或者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导致法院认为不宜判决离婚,如一方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另一方照顾等,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不判决离婚。
对方有合理抗辩:对方若能提供充分理由和证据,证明夫妻感情还有挽回余地,比如双方仍有经济上的紧密联系、为了子女有共同抚养的需要等,法院也可能会谨慎考虑,不轻易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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