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交社保有经济补偿吗?
人
可以要求补交,被迫离职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发表于 2025-02-14 10:14
向TA提问你好,可以的。
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以下是具体法律依据及补偿标准:
一、法律依据
1.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 其他情形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规章制度违法等。
2.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因用人单位过错(如未缴社保)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计算标准
1. 工作年限计算
- 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 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
- 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2. 月工资标准
- 按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 最高限额:若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按3倍支付,且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补缴社保义务
- 用人单位需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费用。
2. 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 劳动者需以“未缴社保”为由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否则可能无法主张经济补偿。
3. 争议解决途径
- 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 可主张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缴社保的,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
- 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分段计算;
- 补缴社保:用人单位需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
建议劳动者保留工资记录、劳动合同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单位未交社保,员工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有的,是否是第三方派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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