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小区公共资源用作停车位,但一直来被一部分业主长期租用,其他业主得不到租用权利,请问要改变这样模式制度进行共同享有租用权利需要民事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内容进行投票解决吗?

广东-江门 发表于:2025-03-07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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