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漳州市龙海食品厂做一天临时工受伤了,左手中指夹掉一节,公司不给报工伤一直拖,说我是劳务关系
人
应该是劳动关系,工伤可以自己去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工伤认定
您好,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需满足: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定主体资格;
- 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并从事其安排的有报酬劳动;
-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关键点:
-“临时工”≠劳务关系:即使仅工作1天,只要接受公司管理、按公司要求提供劳动,即构成劳动关系。
- 公司否认劳动关系的常见手段:
- 声称签订“劳务协议”或“临时用工协议”;
- 以现金支付报酬、不保留考勤记录。
进一步建议需要您更加完善的描述事实。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