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在币安平台卖usdt,收到现金,五月一当天被冻结账户,由于当天回老家没处理,五月四被广西南宁警官下网逃,在其间没有收到任何电话通知的情况下说我涉嫌诈骗,后主动去保定派出所交代情况,被看守护羁押5天转到南宁,到本地后,我将币安的交易记录和收款全部展示了,并且当场把收到的卖usdt的钱全部退还给受害人,当场取保候审了。不过在提审时,他们问我usdt的来源,我说在海外的一家有牌照的交易所做软件测试,他们给的劳务报酬,现在回来几天又收到南宁警方电话说让我提供币安的usdt钱包地址和我虚拟货币来源的的截图,现在前者已经给了,后面的劳务所得我要提供吗?前提是我已经将劳务合同发给他们了,里面有每月工资金额,他们会不会针对从事虚拟货币业务继续侦查,我是保定人,之前咨询律师说没有管辖权,我还是不太放心想继续确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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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在国内禁止交易。尽快配合警方。
问题找北京律师,我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总部尹律师,有20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具体方案需要看到相关证据材料后再做定夺,加尹律律师微信yinyuqiang007
你好,可以了解一下你的情况。帮你维权。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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