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称自己用公司去贷款、车子抵押贷款等为理由,向控告人借款,控告人分多次借给其10.7万元左右。后控告人了解到,所谓“公司贷款、车子抵押贷款”等借款用途全是虚构、编造出来的,所借之款全部被其转移并挥霍。

四川-成都 发表于:2025-05-20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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