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99年5月入职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号9905002,1999年5月至2007年3月这段时间公司没有给我缴纳社保,可以申请单位给我补缴吗?
人
可以要求原单位补缴。由于时间比较久,人事变动很大,你要有相关证据证明你在该公司上班。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施行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未缴纳养老保险费且超过法定强制追缴时效的,可申请补缴,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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