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天津市国企劳务派遣员工,2017年入职,2023年公司更换派遣公司,2024由于公司没有新项目,效益问题,调动至待岗一年,每月发放一千的生活费用,之前薪资每月一万,现在公司想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补偿,请问劳动仲裁可以让公司按照待岗之前薪资进行补偿吗?入职后公司每月缴纳的五险均是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的,可以让公司补缴吗

河北-石家庄 发表于:2025-07-20 16:54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共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石家庄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