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企劳务派遣员工,2017年入职,2023年公司更换派遣公司,2024由于公司没有新项目,效益问题,调动至待岗一年,每月发放一千的生活费用,之前薪资每月一万,现在公司想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补偿,请问劳动仲裁可以让公司按照待岗之前薪资进行补偿吗?入职后公司每月缴纳的五险均是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的,可以让公司补缴吗
人
您好,遇到什么事情了吗
首先需要明确您是和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一般按照辞退前一年平均工资水平,最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可以争取下按照待岗前工资。补缴社保劳动仲裁和法院不负责,但是社保损失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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