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全款236万,已经过户,4月份交易,7月份发现漏水找对方交涉,对方本身是房屋经纪人,没有告知我方,而且隐瞒漏水情况,我想要求退房以及赔偿
人
《民法典》第148条
若卖方故意隐瞒房屋漏水(重大瑕疵),构成欺诈,您作为买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被撤销后,您可要求卖方:
返还购房款236万元;
赔偿利息损失(按同期LPR计算);
补偿因漏水产生的直接损失(如维修费、临时租房费等)。
《民法典》第500条
若卖方在缔约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您还可主张惩罚性赔偿(需证明卖方恶意),但实务中法院通常支持实际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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