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对方起诉离婚,刚认识,男方过节,过生日转的钱,在确定关系后,一起上班挣的钱,另方主动转给女方,包括男方家和我们两人的所以开支在内,领证后,男方主动在房产上加上我名字,房子之前的钱是男方出,过户时我们共同出了2万的过户费,领证后,两人一起上班,男方只给生活费,所有的钱在男方卡里,后来因为他连生活费都不给,我就自己出来上班,男方就提出离婚,已经起诉了,要求我退还他所有的钱,包括认识到现在的,把两人人共同挣的钱当成他的个人财产,我现在该怎么办

四川-资阳 发表于:2025-09-01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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