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因为他人纠纷(网络)与纠纷者互为特别要好的关系且我为这件事的受害者,事后那群人把错全安在我身上,并且四处传播本事件跟与本事件毫无相关的人且有传播部分的信息为虚假信息,导致自己被那些朋友,群孤立排挤。对我自己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影响包括严重失眠,无法入睡,恐惧。且事后删掉好友与群仍有人通过QQ号渠道骚扰,并且在与此事无关的群内也有传播导致本人在其余地方也遭受排挤,请问上述事件能否立案使对方付法律责任(主要歪曲事实与传播的人两个均为成年人且一个为医学生,一个为老师)

福建-福州 发表于:2026-07-09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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