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第五天想要离职,甲方不退100建档费与工资,想要我支付1000违约金,是否合法合规,我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人
您好,就您所述情况,从事实与法律两方面分析如下。第一,建档费违法。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所谓一百元建档费属违法收取,您有权要求全额退还。第二,工资必须支付。您实际工作五天,用人单位须足额支付工资,不得克扣。第三,一千元违约金无效。法律规定违约金仅适用于专项技术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普通岗位约定离职违约金于法无据。第四,离职程序。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无需其同意。建议先协商退还建档费并结清工资;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您在海拉尔、呼伦贝尔等地,可补充具体城市信息,便于给出本地维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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