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辩护 周旭明故意伤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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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5-18 09:23
向TA提问周旭明,两年前已经因与别人打架被东郊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1年,被告人刘续明被指控犯故意伤害罪,被害人的伤情构成重伤,而且被告人有持刀砍人的情节,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和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的《量刑指导意见》精神,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其基准刑为四年,考虑到累犯和持刀两个情节,估计刑期在五年以上。 被告人亲属委托我为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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